幼童屢遭“熟人”毒手:孩子該怎樣保護自己
72 2017-06-29
我們身邊的親戚、鄰居和陌生人比起來本應(yīng)該是可以信賴的人,但是人心難測,有時候就是我們熟悉的人做了傷害自己更深的事情。小編了解了到,近期,在資陽市雁江區(qū)發(fā)生了一起殺人案,遇害的是一名孩童,然而兇手就是他們的鄰居。
事情發(fā)生在資陽市雁江區(qū)的郊區(qū),兇手是一名姓詹的男子。據(jù)當?shù)卮迕穹磻?yīng),詹某近一年沒有出去工作,平時喜歡用彈弓打鳥。這起案件的發(fā)生其實源于一個意外。事發(fā)當天,詹某外出打鳥,不料意外打中了鄰居家的小孩林林。詹某打到孩子后,本想過報警呢,但是因為自己手機沒電了,就放棄了。后來想到自己沒有工作,家里經(jīng)濟條件不好,又陪付不起醫(yī)藥費,所以狠心之下就把孩子給打死了。
事情發(fā)生之后,林林家人找遍了整個資陽城區(qū),都沒有孩子的消息,隨即就報警,此后還到處張貼尋人啟事。在此期間詹某為了不引起鄰居懷疑竟然還幫著到處找孩子,并且提供了很多線索。常州精銳教育記者從林林的父親那里了解到,在林林剛失蹤的那幾天,詹某一直在幫忙,還幫他們貼尋人啟事。就連更后找到林林也是詹某在后山用棍子扒開齊腰深的雜草,慢慢探路到離家500多米的山頂,之后在一口干涸的蓄水池旁的土坎邊找到了早已離開人世的林林。
目前詹某已經(jīng)被捕,并且對自己殺害林林的事實供認不諱。對于這個結(jié)果,詹某的妻子感到十分意外,鄰居們也表示很驚訝。其實這種熟人作案的事情已經(jīng)不是卓絕起了。犯罪嫌疑人之所以這么做,根本原因是心理發(fā)生“扭曲”,是由于在發(fā)生意外后犯罪嫌疑人無法按常理來對待幼童造成的。
這些案件的確實令人發(fā)指,我們不禁想問他們怎么能對弱小的幼童下的了手,家長們又該怎樣保證孩子的安全。同時,針對“熟人”作案,家長和老師也要加強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,不要和陌生人講話,也不要過于相信所謂的“熟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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